各学院:
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是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内容。为确保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请各学院于放假前对实验室进行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同时,为及时准确掌握实验室安全数据信息,请一并对本单位数据进行核对修正,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学院要成立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的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所有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和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进行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
二、在《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工作检查记录》(见“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群”群文件)填写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核对并修正《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工作检查记录》表内的各项信息(如新增或调整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联系电话等),并在表格内用红色字体填写目前的正确信息。
三、重点检查大型仪器(10万元以上)、放射源、钢瓶、高温高压设备的安全和剧毒、易制毒、易燃易爆、腐蚀等危化品的安全。并在《检查记录表》中“安全重点检查内容”项内填写检查设备名称或危化品名称或其他需要重点检查的内容。
四、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予以解决。若有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应及时报主管部门,由学校统一协调解决。
请各学院于12月29日下午5点前将检查记录《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与卫生工作检查记录》电子版发送至usobgs@lnnu.edu.cn,联系电话:837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