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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盟电商平台采购用品的通知

2017-03-08 资产管理处 点击:[]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物资采购规范化、信息化管理工作,落实采购廉洁从业风险防控工作,切实提升物资采购效率,保障教学、科研和行政办公工作顺利开展,结合“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各类经费采购实验耗材、办公用品将实施网上采购。现就加盟喀斯玛·科苑商城电商平台进行实验(实训)耗材、办公用品采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费卡数据采集

为做好在商城系统采购工作,需要校内各单位采集经费负责人、审批人的相关信息,以便在商城采购注册。此项工作按计财处规定的经费卡号段分类进行统计,并由经费的相关负责单位进行统计审核。要求统计信息要完整准确,电话及电子信箱信息务必在用,对不购置实验材料、低值设备和办公用品的经费卡不需要统计。

职能部门负责的经费卡号段如下:

研究生院:302000、905000;

科研处:304000、800000、901000、902000;

人事处:303000、907000;

教务处:306000、906000;

组织部:908001-908010、908015-908019;

资产管理处:100000、301000、305000、307000-310000、600000、908011-908014、908022-908026、909000

二、确定验货员信息

凡是将在商城采购实验耗材、办公用品的单位和部门,要明确一名验货员,负责网上订货的验收、网上确认及年度出入库统计报表等相关工作。实施网上采购,如没有验货员不能进行采购结算。按照“验货员、采购人不一致”原则,确定验货员。验货员一般由单位的资产管理员担任。请各单位填写验货员信息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1。

三、推荐供应商

推荐的供应商经商城招商后,方可在商城上供应产品。请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采购物资品目情况,推荐合作供应商。要求供应商资质齐全、信誉度高、产品质量好、长期合作,填写信息要准确、在用。推荐供应商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

四、相关要求

1.各单位要确定此项工作联系人,并将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资产管理处。工作联系人信息统计表见附件3。

2.学校将组织各单位联系人及相关人员网上采购业务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3. 职能部门按照负责的经费卡号段(由资产管理处负责分发)对经费卡数据信息进行采集和审核,审核后由计财处确认,并将最后确认的数据信息报资产管理处。附件1、附件2、附件3由各单位、各部门填写完成后报资产管理处。所有附件材料需要上报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纸质文档需要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至lnnucgb@126.com。纸质文档送至主楼138室。

材料上报时间:2017年3月14日下午5:00前。

联系人:许文一,电话:5177;

刘长宏,电话:5388。

附件1.验货员账户信息表

附件2.供应商入网推荐表

附件3.工作联系人统计表

资产管理处

2017年3月8日

上一条:关于公布2016-2017年度辽宁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报送大型仪器设备相关材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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