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处长信箱 | 收藏本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报 >> 资产与设备管理科 >> 正文
站内导航
资产与设备管理科
房地产管理科
实验室安全管理科
大型仪器共享
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资产与设备管理科

关于上报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报告的通知

2013-06-03 资产管理处 点击:[]

各项目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效益,根据《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省财政厅要求,现将上报执行报告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

2000-2012年各单位获批的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获批项目情况见附件1。

二、执行报告格式见附件2。

三、具体要求

1.项目的执行情况会直接影响到2013-2015年项目审批。各项目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认真组织人员完成项目“执行报告”。

2.填写数据要准确,未执行完项目要写项目的预期效益。

3.每个项目要单独上报执行情况。如获批项目是联合项目,获批经费的学院要单独完成所批经费的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1: 2000-2012年获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附件2: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执行情况报告格式

附件3:购置800元以上仪器设备清单

联系人:刘长宏,电话8404。

辽宁师范大学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3年5月31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我校获得2012年大连市高校爱卫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推荐使用ie 6.0以上浏览器及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
Powered by 辽宁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采购与招标管理办公室)?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