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报废资产处置公告
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辽宁师范大学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辽师大校发〔2022〕19号)等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同意,现就一批报废资产公开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1. 资产名称及数量
本次处置的报废资产共8434台件,主要包括教学设备(如旧电脑、投影仪、音响设备、排椅、黑板等)、办公设备(如打印机、办公家具等)、其他设备(具体明细详见附件《辽宁师范大学报废资产清单》)。
2.资产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西山校区指定区域
3. 资产状况
所有资产均已达到报废标准,部分资产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零部件缺失等情况,学校不保证资产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处置后资产由竞得方自行承担维修、清运等全部责任。
二、处置方式
竞价与成交:采用现场竞价,价高者得(详见处置要求文件)
三、竞买方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要求
1.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资回收相关业务);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 具备相应的资产清运、处置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相关规定,对报废资产进行合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拆解造成环境污染。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其他要求
资产回收人承诺规范处置资产,防止失泄密(如计算机硬盘等信息存储载体需符合安全保密要求)。
四、报名及竞价相关事项
1. 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7日至2026年1月30日24时。
2.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所需材料签字盖章并扫描成电子版,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zcyhqglc@lnnu.edu.cn
3.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4. 资产现场踏勘
报名审核通过后,学校将邀请竞买方统一查看资产现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产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廖老师
联系电话:0411-82158451/82155388
若电话联系不上可以通过邮箱留言
辽宁师范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