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现就一批报废资产处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1.资产名称及数量
本次处置的报废资产为南院体操馆、花房、体育淋浴室、绿化办公室拆除后可处置物资及一批报废床。
2.资产地点
辽宁师范大学黄河路校区指定区域。
3.资产状况
所有资产均已达到报废标准,部分资产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零部件缺失等情况,学校不保证资产的完好性和可用性,处置后资产由竞得方自行承担维修、清运等全部责任。
二、竞价方式
采用现场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买方资格要求
(一)主体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备良好的信用、口碑。
(二)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废旧物资回收相关业务);个体工商户需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具备相应的资产清运、处置能力,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环保相关规定,对报废资产进行合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拆解造成环境污染。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其他要求
资产回收人承诺规范处置资产,严禁使用电气焊等明火类工具,违者甲方有权立即中止清运作业并追究乙方相应责任。
四、竞价相关事项
本次竞价采用邀请制。资产现场踏勘,学校将邀请竞买方统一查看资产现场,资产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11-82158451
咨询邮箱:zcyhqglc@lnnu.edu.cn
辽宁师范大学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