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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风险检查及2019年度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2020-06-02 资产管理处 点击:[]

各学院: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鉴于我校师生已经开始返校复学、实验室陆续开展工作的现状,同时为落实好《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科研实验室安全风险检查及2019年度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精神,确保防疫期间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现将我校开展2020年实验室安全风险检查及2019年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做好实验室防疫工作。按照《辽宁省高校返校复学疫情防控措施40条》的要求,学校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研究中心)的安全管理,5月29日发布《关于加强复学返校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的通知》,请各学院按照通知精神做好实验室防疫工作。

2、组织开展实验室(科研、教学)安全隐患排查。请各学院对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附件1)逐条自查,发现问题,明责任人,明确时间,立即组织整改,严禁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

3、组织做好2019年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根据2019年4月16日资产管理处和科研处下发的《关于做好2019年度科研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上报了《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请依据该台账认真组织回头看自查工作。

4、建立2020年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学院整改问题,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学院无法整改的问题要上报学校。

5、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完成以上工作。学校将于6月中下旬进行现场检查,核实各学院自查台账,提出整改意见,逐条落实整改方案。省教育厅将在秋季开学对高校进行现场抽查。

请各学院于6月15日下午5点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电子版发送至usobgs@lnnu.edu.cn,联系电话:8371。

附件:

2020年6月1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2020年第一期培训班”线上培训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加强复学返校实验室疫情防控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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