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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秋季开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9-08-28 资产管理处 点击:[]

新学期伊始,为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学校安全工作批示指示精神,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教育系统稳定,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秋季开学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9】98号)。在通知中,着重强调了加强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请各学院落实以下工作:

1、要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教学、实验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实验室及其相关人员的教育,规范操作流程;

3、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购置、保管、使用危险化学品,对化学废液做到分类收集;

4、严格控制易制毒制爆等危险物品和各类放射源、生物实验用品,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请各学院对实验室安全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特别要加强危化品生命周期管理,要确保通知要求落实落地,将安全工作做实做细。

资产管理处

2019年8月28日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推进实验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辽宁师范大学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及责任追究办法》等六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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