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学校下发“关于开展科研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的通知”。根据通知安排,学校定于2018年11月5日始对化学化工学院等单位科研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要求及安排通知如下:
听取自评汇报(15分钟)。分二组进行现场检查,一组检查材料,一组检查实验室。
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名单、分管实验室的领导主管实验室安全、专兼职实验室安全人员(学院文件)。
学院与重点实验室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重点实验室负责人与其所属实验室(每个房间)安全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学院与所有院管科研实验室(每个房间)安全责任人签订责任书。
学院建立了实验室安全危险源清单,内容包括涉及单位、房间、类别、数量、责任人等信息。
实验室有针对本室重要危险源的风险评估和应急管控方案,并报学院备案。
针对高危实验物品(如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源等),每年有专项检查。
学院组织专门人员开展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并记录存档。
实验室房间有值日台账,每天最后离开的人检查水电气门窗等,并签字。
学院有安全检查记录,存档记录规范。
5.近3年来,学院、课题组等有自筹经费投入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情况。
学校根据《2018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院自查汇总的“实验室安全隐患台帐”。检查内容如下:
实验场所:场所环境,管线基础安全,卫生与日常管理,及场所其它安全。
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应急喷淋与洗眼装置,通风系统,门禁监控,实验室防爆。
基础安全:用电基础安全,用水安全,个人防护、其它。
化学安全:危险化学品采购、验收、发放,实验室化学试剂存放,实验操作安全,剧毒品管理,其它管控化学品的管理,实验气体管理,化学废弃物处置管理,危化品仓库与废弃物中转站,其它化学安全。
生物安全:实验室资质,场所与设施,病原微生物采购与保管,人员管理,操作与管理,实验动物安全,生物实验废物处置。
辐射安全:实验室资质与人员要求,场所与设施,采购、转让转移与运输,放射性实验安全操作,放射性实验废弃物的处置。
机电等安全:仪器设备常规管理,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激光安全,粉尘安全。
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起重类设备,压力容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冰箱管理,烘箱与电阻炉管理,明火电炉与电吹风等管理。
警示标识。涉及剧毒品、病原微生物、放射性同位素、强磁等高危场所,具备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施,并有明显的警示标识。
四、请各单位提前做好检查安排及材料准备,并现场提供本单位“科研实验室检查自评报告”和“实验室安全隐患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