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二、必须严格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接受相关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岗位技术培训。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技能,熟悉本岗位所需的技能,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
三、负责协助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并监督所属人员严格执行。
四、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每周对单位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全面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录入辽宁省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五、负责本单位日常治安保卫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人防、物防、技防等治安防范情况和各种防范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六、负责本单位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购买以及出入库的审核、审批,并监督系统操作人员及时将销售、购买及出入库信息录入系统向公安机关备案。
七、负责协助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编制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防盗、防抢、防破坏及技术防范系统发生故障等状态下的应急处置预案,并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针对性的应急演习。
八、负责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通报剧毒、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案件等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