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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

2017-09-13 资产管理处 点击:[]

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的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度贵重仪器设备使用情况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统计时间: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2.需要统计贵重仪器见附件1(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具体要求

1.学院要高度重视贵重仪器的效益评价工作。每台设备填写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和齐全。

2.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如有不清楚的请拨打咨询电话,要特别做好使用有效机时和各种成果的统计。

3.附件1中表格中已经有的信息,请各学院要认真核对,并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表中留下的空格信息。

4.效益评价结果将作为学校改革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三、上报要求

请各学院于9月19日下班前,将附件1(统计表)和附件2(评价表)填好,电子文档发送至电子邮箱usobgs@lnnu.edu.cn。纸质文档需经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学院盖印报资产管理处(财务楼205)。咨询电话:82159215;联系人:宋典达。

资产管理处

2017年9月13日

上一条:关于统计中央与地方共建专项资金实验室标牌名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实验室电气火灾综合治理自查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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