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24 资产管理处 点击:[]
各单位:
2010年以来,我校利用中央与地方共建专项资金建设了一批重点学科、科研及教学实验室。学校于2012年已经制作了一批实验室标牌。
为规范实验室管理,学校拟对2013年至今建设的实验室再制作一批标牌。请各单位按附件例表进行统计,并于10月27日前报资产管理处(只报电子版,发至lch5388@126.com)。
附件:统计表
资产管理处
2017年10月24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3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建设项目检查和绩效考评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填报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