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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校公共用房使用情况核实工作的通知

2020-11-30 资产管理处 点击:[]

各单位(部门):

为加强公用房管理,确保公用房基础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实现公用房信息动态化管理。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开展2020年度公用房使用情况统计核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房屋情况核实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精心安排,保证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报、瞒报、漏报。对故意隐瞒事实、填报虚假数据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二、工作内容

请各单位(部门)依据学校提供的2019年度《辽宁师范大学公共用房使用情况核实统计表》(附件1),认真阅读填报说明(附件2),对本单位(部门)现有的房间使用数据进行核实。

有下列情况的要在备注栏进行说明:

  1. 房间有增加的,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说明增加房间的原使用单位;

  2. 房间有删减的,要说明删减房间的去向;

  3. 房间编号、名称、使用功能、使用人等信息有改变的,在原数据上进行更改,并在备注栏标注说明;

  4.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三、材料报送

各单位(部门)将《辽宁师范大学公共用房使用情况核实统计表》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于2020年12月11日前报送至资产管理处房地产管理科(后勤楼203房间),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s-fck@163.com

四、联系方式

相关工作通知、问题解释将继续通过微信工作群的方式进行,请各单位确保指定的联络人加入微信工作群,以免遗漏重要工作信息。

房产科联系电话:82158792

资产管理处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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